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规定
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规定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中国钢结构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,建立健全协会科学技术评价制度,规范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活动,正确引导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专业化、规范化和健康持续发展,根据国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、科技部《科学技术评价办法(试行)》、《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是协会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推动我国钢结构行业科学技术事